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六十三条之规定,鼓励支持排污单位
自愿公开有关环境信息,现将公司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有限公司是于2000年8月在正式注册成立,法人代表:吕政可,注册资本1000万元,生产厂址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口镇慧通东路15号,厂区西、北面环山,南邻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东邻欣达化工。企业现有员工328人,其中管理人员38人,普通员工290人。公司目前拥有生产厂房3栋,即废轮胎破碎厂房、再生胶厂房和内胎、垫带制品厂房,年产再生胶3万吨,内胎10万条,垫带10万条。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和噪声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1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 | |||||||
核查年度 | 排放口 | 污染物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执行排放标准编号 | 排放标准限值 | 监测值 | 达标情况 (达标/超标) |
2019年 11 月 | 密炼车间 | 废气 | 颗粒物 (记录排气筒高度、内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150mg/m3 | 5.7mg/m3 | 达标 |
脱硫 | 苯、二甲苯;非甲烷 总烃、二氧化硫、臭气浓度。 (记录排气筒高度、烟温、内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烟气量) | 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120 mg/m3 | 7.123mg/m3、
| 达标 | ||
压胶 | 7.049 mg/m3 | 达标 | |||||
锅炉 | 颗粒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记录排气筒高度、烟温、内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烟气量)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3.9mg/m3 12 mg/m3 62mg/m3
| 达标 | |||
核查年度 | 监测点位 | 污染物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执行排放标准编号 | 排放标准限值 | 监测值 | 达标情况 (达标/超标) |
2019年11月 | 无组织排放 | 废气 | 硫化氢、臭气浓度、二氧化硫 | 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现有”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20(无量纲) | 0.022mg/m3 0.022mg/m3 12(无量纲) 0.032mg/m3
| 达标
|
厂界噪声达标情况 | |||||||
核查年度 | 监测点位 | 污染物 类别 | 污染物名称 | 执行排放标准编号 | 排放标准限值 | 监测值 | 达标情况 (达标/超标) |
2019年11月 | 东厂界噪声 | 噪声 | 等效A声级 | 《工业企业厂 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3类 | 昼间 65 dB(A) | 54.1dB(A) | 达标 |
夜间 55 dB(A) | 46 dB(A) | 达标 | |||||
南厂界噪声 | 昼间 65 dB(A) | 52.2dB(A) | 达标 | ||||
夜间 55 dB(A) | 44.3dB(A) | 达标 | |||||
西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 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3类 | 昼间 65 dB(A) | 53.46dB(A) | 达标 | |||
夜间 55 dB(A) | 45.6 dB(A) | 达标 | |||||
北厂界噪声 | 昼间 65dB(A) | 54.9dB(A) | 达标 | ||||
夜间 55 dB(A) | 46.8dB(A) | 达标 |
注:以上监测数据来自青岛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时间2018.12.06。
由上表可知,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在2018年-2019年12月废水零排放、废气和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企业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分类存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的主要危险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公司所有危险废物交危废处理单位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做到了合理、妥善的处置,安全处置率达100%。
三、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主要环保设施包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脱硫压胶废气治理的“吸气罩收集+光氧催化+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热氧化燃烧”处理装置;全钢细碎喷淋+布袋除尘装置;内胎、垫带硫化吸气罩+光氧催化VOCS处理装置;各个噪声源的消音、减振装置;建有标准的固体垃圾和危险废物存放场所。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建立了主要环保设备的运行台帐和维修记录制度,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维修记录完整,主要环保设施做到了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四、企业环保机制建设情况
(一)在公司内部积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环保意识,设置专职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的环保工作人员。并持续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杜绝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二)在致力发展生产的同时,始终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自觉承担社会道义和责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技术工艺上着手,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治污设施与生产能力相匹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建立长效机制,依法接受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对环保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认真开展环保自查工作,发现环保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依法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
五、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生产、储运、公用工程系统及“三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物质主要以机油、松香、硫磺、石油沥青、再生胶等,公司主要采取监控及巡检方式对危险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制定固废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出库台账,严格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原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公司成立了应急领导机构,并制定了《应急准备和响应运行控制程序》、《莱芜福泉橡胶有限公司高性能再生胶内胎及垫带生产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已于2017年8月8 日再环保局备案。
根据当地环境监测部门长期的跟踪监测表明,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2018年-2019年12月生产运行废气、噪声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作为循环水使用不外排,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污染,未造成因污染导致民众上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有限公司联系,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我们。
环境信息公开公示单位:济南市莱芜福泉橡胶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工业园慧通东路15号
联系人:吕正良
联系电话:18963431007 传真号码:0531-78858766